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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残标准《GB 2763-2021》自9月3号起正式实行

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《GB 2763-2021》自202193号起正式实行

从2021年9月3号起,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正式实施!
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(类)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,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《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》中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的目标任务。
新法规施行,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?

No.1 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
与2019版相比,2021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增加81个;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(CAC)相关标准的近2倍,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。


No.2 突出鲜食农产品监管
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加了2985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。蔬菜、水果的限值数量增长明显,分别增加了996项和611项,占2021版新增限值总数的32.4%和20.5%。蔬菜、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残留限量总数达到5766项,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
No.3 标准制定更加严格,突出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品种监管
设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、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值

No.4 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加快完善
本次三部门还发布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-质谱联用法》等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,有效解决了部分农药残留标准“有限量、无方法”问题。

No.5 检查检测方法标准的变更